Friday, November 24, 2006
之前係電台聽到譚玉英姐姐講佢對佢非常有感覺的歌曲,其中有一首就係以下呢隻"相愛很難"喇,我聽到時都好有feel 呀。
★ 歌名:相愛很難
★ 原唱:張學友 + 梅艷芳★ 作曲:陳輝陽★ 作詞:林夕
★ 歌詞:
最好 有生一日都愛下去但誰人 能將戀愛當做終生興趣
生活 其實旨在找到個伴侶面對現實 熱戀很快變長流細水可惜我 不智或僥倖
對火花天生敏感不過 兩隻手拉得太緊
愛到過了界那對愛人
同時亦最易變成一對敵人
也許相愛很難
就難在其實雙方各有各寄望 怎麼辦
要單戀都難
受太大的禮會內疚 卻也無力歸還
也許不愛不難
但如未成佛升仙也會怕 愛情前途黯淡
愛不愛都難
未快樂先有責任 給予對方面露歡顏
得到浪漫 又要有空間得到定局 卻怕去到終站
然後付出多得到少不介意豁達
又擔心 有人看不過眼無論熱戀中失戀中
都永遠記住第一戒
別要張開雙眼
Thursday, November 23, 2006
Tuesday, November 21, 2006
20號放假諗住係屋企灘屍,點知有同事搵去打邊爐,本來唔想去的,但應承左就要去。 我地去左位於深水PO 既有骨氣火鍋,同事話做緊優惠$88任食,12月就冇架喇。
去到我先知道有個同事識得個朋友係廚房做既,真係朝中有人好辨事,個同事個老友係咁隊D 好野我地食,有靚靚豬骨,3A級肥牛(好多,食到想嘔咁濟),大大隻花蟹,一條海上鮮,仲有其他好野不能盡錄。
最後埋單每人$150,以食左咁多好野計,超值到爆炸。食得好滿足,好彩有去躇,唔去就走寶了。
Tuesday, November 14, 2006
記
人 腦 記 憶 大 概 像 Hard Disk , 有 些 早 save 進去 的 , 怎 樣 reboot 也 洗 不 掉 。
記 得 幼 稚 園 有 個 同 學 叫 姚 展 雄 。 那 時 候 他 坐 在 我 鄰 桌 , 我 們 都 剛 學 寫 字 。 我 提 議 我 們 互 相 寄信 給 大 家 , 於 是 我 回 家 找 了 張 紙 , 用 鉛 筆 寫 上 生 硬 的 中 文 字 : 「 姚 展 雄 : 你 好 嗎 ? 我 是 彭 浩翔 。 」 跟 寄 給 他 。
三 十 年 後 , 我 對 他 家 的 地 址 仍 琅 琅 上 口 , 他 住 在 牛 頭 角 定 業 街 的 安 德 大 廈 , 甚 至 連 樓 層 和 門牌 號 碼 我 都 清 楚 記 得 。
記 憶 就 是 這 麼 奇 怪 , 我 無 法 記 起 舊 女 友 家 中 的 地 址 , 即 使 我 去 過數 十 遍 , 甚 至 我 連 自 己 的 舊 居 地 址 , 也 要 想 很 久 才 隱 隱 記 得 。 可 是 我 對 於 這 個 同 學 的 地 址 ,總 是 記 憶 猶 新 , 隨 時 能 背 誦 出 來 。
有 些 時 候 , 總 有 衝 動 想 跑 到 那 , 看 看 安 德 大 廈 還 在 不 在 , 會 否 拆 掉 了 。 要 是 在 的 話, 能 否 跑 上 他 的 層 數 , 拍 他 的 門 : 「 請 問 姚 展 雄 先 生 在 嗎 ? 」
大 概 他 已 經 結 了 婚 , 有 一 兩 個 孩 子 。 可 是 理 性 總 壓 制 我 們 , 去 做 這 樣 瘋 狂 的 事 情 。 你 對 這 個 地 址 有 概 念 ,就 認 為 人 家 有 興 趣 和 你 聊 天 嗎 ? 即 使 他 基 於 禮 貌 招 呼 你 進 家 , 大 家 喝 一 口 茶 , 隨 便 說 出 兩 句關 於 嘉 明 幼 稚 園 的 事 情 後 , 你 們 還 有 甚 麼 共 同 話 題 可 談 ? 還 是 把 這 些 保 存 在 記 憶 中 的 最 深 層比 較 好 。
彭浩翔 (蘋果日報 2006年11月14日)
無 奈
天 星 碼 頭 搬 遷 , 舊 鐘 樓 拆 掉 , 許 多 人 都 捨 不 得 , 記 者 問 起 心 情 , 說 覺 得 「 很 無 奈 」 。
什 麼 叫 做 「 很 無 奈 」 ? 這 是 弱 者 的 反 應 。 從 沙 士 死 了 三 百 人 , 高 官 不 必 負 責 ; 沒 得 普 選 , 每 一 屆 的 特 首 候 選 人 只 有 一 名 , 到 地 鐵 誤 點 十 五 分 鐘 , 上 班 延 誤 , 事 無 大 小 , 電 台 訪 問 市 民 , 說 「 好 無 奈 」 。
「 覺 得 好 無 奈 , 我 E D 小 市 民 , 可 以 做 到 咩 唧 」 , 這 是 二 ○ ○ 六 年 許 多 「 危 機 」 的 標 準 Sound-bite , 多 半 是 師 奶 , 抱 一 個 嬰 兒 , 另 手 拖 一 個 孩 子 ; 或 者 是 的 士 司 機 , 汽 車 泊 在 馬 路 邊 靜 靜 地 等 客 , 記 者 把 咪 高 伸 上 去 , 他 一 攤 手 , 說 出 這 樣 的 「 民 意 」 。
「 好 無 奈 」 , 是 有 用 的 民 意 嗎 ? 只 是 弱 者 的 心 聲 。 當 你 的 家 被 強 盜 闖 進 來 , 搶 光 了 現 鈔 和 金 條 , 你 家 老 媽 哭 哭 啼 啼 向 強 盜 評 理 , 被 他 打 了 兩 記 耳 光 , 然 後 強 盜 看 見 你 的 妹 妹 長 得 很 標 致 , 就 地 把 她 強 姦 了 , 搶 掠 得 手 , 飽 嚐 獸 慾 , 哈 哈 大 笑 而 去 。 身 為 受 害 人 , 如 果 不 當 時 跟 強 盜 拚 命 , 也 應 該 報 警 , 而 不 是 眼 淚 在 心 流 , 「 覺 得 很 無 奈 」 。
對 於 一 切 不 公 正 的 行 為 , 人 人 都 止 於 「 無 奈 」 , 這 個 世 界 就 會 陷 入 黑 暗 時 代 。 集 體 「 無 奈 」 是 沒 有 用 的 , 只 會 延 續 一 個 民 族 的 痛 苦 和 悲 哀 。 就 像 「 九 一 一 」 當 天 的 UA 七 三 號 , 面 對 恐 怖 分 子 , 機 上 的 一 個 猛 男 一 聲 號 令 : 「 Let's roll! 」 不 是 眼 巴 巴 看 飛 機 墜 下 去 , 即 使 同 歸 於 盡 , 也 先 把 恐 怖 分 子 在 四 十 秒 內 打 得 鼻 青 嘴 巴 腫 , 讓 兇 手 多 受 一 點 痛 苦 。
如 果 如 此 愛 惜 這 幢 「 古 蹟 」 , 只 要 有 十 萬 人 圍 在 舊 鐘 樓 前 面 , 變 成 國 際 新 聞 , 香 港 政 府 是 不 敢 把 舊 鐘 樓 強 行 拆 掉 的 , 因 為 曾 蔭 權 爵 士 要 面 子 , 他 會 讓 政 府 的 高 官 政 敵 先 受 足 了 煎 熬 , 然 後 出 來 當 和 事 佬 , 親 自 宣 布 保 留 舊 鐘 樓 : 「 我 細 細 個 香 港 長 大 , 天 星 搭 船 , 佢 鐘 聲 , 時 時 提 醒 陣 時 讀 小 學 三 年 級 我 , 要 準 時 返 學 , 準 時 交 功 課 。 我 講 過 經 濟 發 展 同 文 化 保 育 並 唔 係 互 相 對 立 , 咁 好 的 鐘 樓 , 點 解 要 拆 佢 呢 ? 」 曾 蔭 權 會 在 最 後 一 分 鐘 「 贏 盡 民 意 」 的 。
條 件 是 「 民 意 」 不 只 是 「 無 奈 」 之 簡 單 。 「 無 奈 」 的 意 思 : 就 是 「 你 們 搶 掠 吧 , 我 會 逆 來 順 受 , 我 不 會 反 抗 , 只 會 默 默 在 心 流 淚 , 而 且 拜 託 , 當 你 強 姦 我 的 妹 妹 的 時 候 , 可 不 可 以 戴 上 安 全 套 ? 」 事 後 , 妹 妹 哭 成 了 淚 人 ─ ─ 強 姦 她 的 那 個 賊 仔 , 偏 偏 就 是 沒 有 戴 套 子 。
陶傑 (蘋果日報2006年11月14日)
Monday, November 13, 2006
結婚的最大理由,其實一切也源於︰我愛身邊人。
人為甚麼會結婚? 簡單的答案是「愛」!真的,沒有愛,便沒有真正的理由結婚。 但只有愛,是不足以把兩個人一生緊密地維繫在婚姻的關係裡; 「尊重」比「愛」來得重要。 「尊重」是指尊重配偶是一個獨立的個體,當然尊重也指我們是一個值得配偶尊重的人。 讓我從一個極不羅曼蒂克的角度看維繫成功婚姻的最重要因素: 兩個「獨立」的人選擇「彼此依靠」。 「獨立」是指兩個成熟和能夠獨自生活得好的人。 那為甚麼他們會選擇結婚? 原因是他們選擇「彼此依靠」,你可能覺得費解,一個既然是獨立和成熟的人,為甚麼要選擇與另外一個人長相廝守?原因很簡單,人是有感情需要的; 正如身體的需要,若長期沒有進食,即使是最強壯的人也只會餓死。 最獨立的人也有感情需要:需要「愛」與「被愛」、需要分享、需要得到支持和了解。 要維繫快樂婚姻,我們必須成為成熟的人,我們要有敏銳的感情能力,要尊重自己配偶的空間、感情需要和意願。我們也要覺察自己感情的需要和懂得怎樣作適當的表達。我們也要能夠彼此滿足對方的感情需要。懂得彼此尊重的夫婦,每一天都在孕育更深的愛和快樂。相反,不懂得彼此尊重的夫婦每天都不斷摧殘婚姻的愛和快樂。沒有愛和快樂的婚姻是一個「死亡了」的婚姻,離婚與否沒有甚麼分別!
p.s. 十二個錯誤的結婚理由, 如果你冇以下既理由, 就可以安心囉! 切記,不要盲目結婚,寧願當個老姑婆,也不要衝動,我們不能強求婚姻一定是愛情最純粹的結晶,然而面對人生如此重大的選擇,一念之差也許會讓你一生追悔。
第一個錯誤的結婚理由──降格以求為結婚而結婚。
第二個錯誤的結婚理由──為了逃離家庭。
這是女孩子普遍會犯下的錯誤。為了脫離不快樂的家,或者逃避管束,嚮往自由,女孩子經常會借結婚來達到目的。其實,這根本是一種虛幻式的假獨立。盲目結婚不過是由一個火坑跳進另外一個火坑。飛出自己的家,認為結婚是更換一種生活方式,展開嶄新的生活,不過是幼稚的夢想。
第三個錯誤的結婚理由──奉兒女之命。
你會感到訝異,盡管避孕這麼方便,這樣的老故事發生的頻率依然很高。儘管新時代的版本稍有不同,女性在脅迫男方結婚之時,雖然表示對方不過是種馬,她勇于做未婚媽媽,不過仍是新瓶裝舊酒。只怕想要套牢別人的心,自己也被套牢了。
第四個錯誤的結婚理由──為了違抗父母之命。
誰也不能否認愛情的魔力,但不管是父母認為子女太年輕也好,還是認為子女選擇的愛人不適當,都可能引起強烈的逆反心理。尤其是具有叛逆性格的當事人,往往更會為了反抗而反抗。不過,要提醒你的是,這卻可能是反抗父母主張最危險最糟糕的一次。
第五個錯誤的結婚理由──嫁個金龜婿,找個有錢人。
女人找座金山來靠,誰能說不好呢?一切向錢看,儘管求財得財,只怕其他方面未必如意呢!
第六個錯誤的結婚理由──只為了他是帥哥、大靚仔。
俊男美女人人都愛,美貌的威力所向披靡。只是除了美貌,其他必備條件都付諸闕如,可就成了大悲劇,而且,別忘了外貌的折舊率很高哦!
第七個錯誤的結婚理由──為了性。
信不信由你,男性更容易成為性的受害者。男人常常娶的並非心目中的最愛,而是用上床來牽制他們的女人。
第八個錯誤的結婚理由──因為我寂寞。
現代人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寂寞。男人女人就這樣因為寂寞而糾纏下去了。寧願爭吵打殺,也覺勝過孤單一人。
第九個錯誤的結婚理由──尋求安全感。
安全感這東西,除了自己給自己,別人是給不了的。想想看,原來情願給你倚靠的肩膀,又不情願了,你能怎麼辦?
第十個錯誤的結婚理由──擺脫單身。
許多女人還是不相信晚婚和不婚都可以是一種成熟的選擇。生理時鐘的催促、社會壓力、懼做高齡產婦等因素,都會讓人為了打破單身情況而結婚。最荒謬的是,有一位女性告訴我,即使結婚一個星期就離婚,也非得結一次婚不可。
第十一個錯誤的結婚理由──想當新娘。
誇張了吧?不過,的確有不少這樣的荒唐女人,把結婚當做節目。化妝啦、拍照啦、宴客啦,不僅好玩,而且圓了新娘夢。
第十二個錯誤的結婚理由──戀愛必須結婚。
其實,戀愛不一定要結婚。現代人的一生都有許多次的戀愛機會,像珠串一樣,每一顆都自有其圓滿和風華。
Source: From forward email
Monday, November 06, 2006
係十一月四日既蘋果日報中,睇到一個卓韻芝寫既專欄,呢篇野係佢自殺之後寫的,我睇到last個part,有幾句幾有意思,寫出來同大家分享呀。
[我們會做對的事,多數又會做錯事,但可能找尋對錯並不是最終目的 ; 做自己相信的事,可能就已足夠。自殺當然錯,因為這就等於沒有機會慢慢證明自己是對(或是錯)的了。
錯是可以的。人生不就是需要許多我們相信的錯誤答案,去支持自己前行嗎?
你要珍惜生命...................................................................................很期待看看自己會是怎樣的老人,你最好也是。]









